
GRATA International阿塞拜疆、中国、俄罗斯(圣彼得堡)、塞尔维亚及乌兹别克斯坦办公室参加2026华语律师大会(深圳行)。GRATA International中国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兼负责人Gulnur Nurkeyeva(姑玲)博士作为特邀嘉宾发言
2026年9月,2026华语律师大会(深圳行)在深圳举行,大会以“赋能企业出海、链接亚太法治、服务APEC合作”为主题。
大会期间,在由深圳国际仲裁院(SCIA)组织的“跨境争议解决路径”专题讨论会上,GRATA International中国办公室负责人Gulnur Nurkeyeva(姑玲)博士就仲裁选择中的实务问题发表了专题演讲。
演讲的核心观点是:仲裁裁决的实际效果,最终取决于其能否得到有效承认与执行。 选择第三国作为中立仲裁地,通常是为了降低当事人对程序中立性及司法环境的顾虑。与此同时,却可能产生一个十分现实的风险:外国仲裁裁决可能需要向债务人所在国法院申请承认。
在存在外国仲裁裁决被拒绝承认风险的司法辖区,包括可能基于公共政策理由拒绝承认的情形,更适宜将仲裁地选择在被申请人所在地或其资产所在地。这样即可省去单独的承认程序,并可自争议发生之初申请保全措施。Nurkeyeva博士还提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修订内容,相关修订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例如,在约定预付款的中国设备供应合同中,被申请人很可能是一家中国公司。因此,可考虑选择在中国进行仲裁,例如选择深圳国际仲裁院(SCIA)。
如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,可考虑选择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(AIFC)国际仲裁中心(IAC)。在该机制下,不予承认的风险实际上已通过其制度设计基本消除,因为执行令(Enforcement Order)由AIFC法院作出,无需另行履行承认程序。
参加此次大会有助于实现GRATA International的目标,即为中国、中亚、高加索及欧洲之间的跨境项目提供法律支持,并进一步加强与领先仲裁机构之间的联系。
本次大会汇聚了来自58个国家和地区的500余名华语律师、海外侨界代表、专家学者、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。
GRATA International参会代表包括:中国办公室管理合伙人Gulnur Nurkeyeva(姑玲)博士;阿塞拜疆办公室管理合伙人Ummi Jalilova;乌兹别克斯坦办公室管理合伙人Bakhodir Jabborov;塞尔维亚办公室(T-S Legal)高级合伙人Stevan Pajović;塞尔维亚办公室(T-S Legal)高级合伙人Srdjan Djordjevic;中国办公室顾问Galiya Mukhanbet;以及圣彼得堡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兼执业律师Vladimir Komarov。


